关于对《中国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简要解读

钱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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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经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与原登记管理制度相比,新条例有些方面进行了创新,以下对新条例的主要创新内容简要解读如下:

一、新条例统一了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规则。

新条例出台的同时,废止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农民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条例》5个条例,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农村合作社、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等各类主体及各个登记管理条例归于统一。新条例明确了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6类主体,主要包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并明确上述6类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均适用新条例。新条例从法律意义上对各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规则进行统一,避免了以前各主体适用法律不统一的状况,便于市场监管机构的管理,有利于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创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二、新条例优化登记办理流程并提升了登记便利化。

新条例第6条明确规定,登记机关应当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性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施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以提成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新条例第16条第2款规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政府服务网站、登记服务机关窗口等向社会公开,方便市场主体提供登记备案材料,体现了便民的原则。以上是基于提高行政办事效能的要求,也是适用网络信息化发展和便民的需要,对于进一步简化登记手续、提成政府办事效能及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三、新条例明确了电商经营场所。

新条例第11条第2款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内的自然人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为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例如淘宝店或京东商城店内的的自然人商家,他们在电商平台上的账户对应的网络店铺地址就应当视为其法定的经营场所,受法律规则。该条在确立了网络上的地址或场所亦可作为法定的住所的规则。

四、新条例设立了市场主体歇业制度。

新条例第30条设立了歇业制度,该制度出台是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市场主体经营困难,且短期内无法恢复正常经营或步入正规。为了使那些遭遇上述困难而又愿意继续经营的市场主体摆脱困境,尽快恢复经营,该条明确了市场主体可以自由决定一定时间内歇业。同时,对歇业的条件进行了限制,主要明确了四个限制条件:第一是应当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第二是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备案;第三是歇业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若歇业期间恢复营业的视为正常营业;四是为规范歇业期间经营地址问题,明确以歇业期间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其歇业的市场主体的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

五、简化注销登记流程以解决“注销难”的问题

新条例第33条明确,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未发生或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按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该条明确了未发生债务税费或结清债务税费且作出书面法律责任承诺的情况下应允许市场主体按简易程序注销的制度。并且,该33条第2、3款明确了简易注销程序,规定市场主体应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期为20日,且20日内包括债权人、利害关系人等在内的相关人员未提出异议的,则市场主体可自公示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且该33条第4款对于“列入异常名录”等不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三类情形进行了规定。

六、结语

新条例的出台,特别是上述相关规则和制度的确立,有助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管理,同时对于建立法治市场管理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及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